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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审批并非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

时间:2021-06-21浏览:592

近日,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暂停审批设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要认真贯彻落实“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”的要求,无条件立即停止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。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不得批准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新校区,不得同意已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办学规模,要适当缩减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。

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,为学生全面、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多样化选择。因此,我国一直大力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,短时间内,其性质、地位、作用不会改变。《通知》提到的“暂停审批”,并非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,而是新形势、新阶段的临时性战略调整。

教育是一项公益性、普惠性事业,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日益增长需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。均衡发展、人人享有是教育发展的基本定位,非盈利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“压舱石”。

但是,各地区一定时间内的教育资源总量是有限的,当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出现资源竞争“撞车”现象时,只能优先保障公办教育。这是由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决定的——发展依靠人民,发展为了人民,教育发展成果当由人民共享。

暂停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,是为了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做出的行业保护。随着民办教育优惠政策的密集出台,民办教育机构大量涌现。但是,民办教育机构整体大而不优、大而不强,与公办教育难以同向同行,甚至出现了“两张皮”现象。

政府部门监管不过来,难免会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,不仅影响民办教育的整体声誉,也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。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?短板在哪里?政府部门如何进行干预?解决这些问题,需要重新调研、重新部署。同时,这也给民办教育提供了冷静思考期:往哪儿发展,如何发展。

另外,“暂停审批”只是暂停,并不能说明太多问题,更不是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,外界不宜做太多猜测。时下的民办教育应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这才是硬道理。

(作者张学炬,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。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,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,违者必究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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